居民找社区、街办、公园承包商讨说法 三方都说不该自己管
昨日上午,成都市二环路东一段香木园公园内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附近居民陈谋村正抓着一个器材锻炼,轻轻一摇就发出吱呀的声。他有些伤感地说:“也许再过几天,这个地方就连这样一个破旧的器材,都不会有了。”
这是一个承包给私人的市政公园。8月20日,桃溪社区贴出一纸公告,以年久失修不安全为由拆去这里的健身器材,这引起了附近居民的不满。居民准备找有关部门讨说法,责任却因为不能立即找到修建健身器材的单位而变得模糊不清,社区、街办、公园承包商都说这些不该自己管。
居民:这是我们唯一的活动场所
这个健身活动区,是公园唯一一个还是沙地的区域。不足50平方米的区域挤着七八种健身器材,大多数器材因为年久失修,已经出现不同程度的损毁。器材上蓝色的油漆早已掉光,到处锈迹斑斑,滑板和单杠甚至出现了多处断裂。
在社区公告贴出来以前,这个健身活动区一直是附近居民的活动乐园。陈谋村告诉记者,附近好几万人就只有这么一个健身场所。“虽然地方小,活动器材多数也已经破损,但这是我们唯一的活动场所。”70岁的黄世和也是一名忠实的健身器材捍卫者。黄世和说:“几年来没有任何部门来管理和维护,我们自己修他们又不干。现在现身了却是要拆器材,我们确实有点想不通。”
社区:我们只管安全问题
对于那则公告,桃溪社区居委会主任郭涛也十分为难。他表示,虽然社区内不少居民都希望健身器材能够保留下来,但由于健身器材年久失修,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所以社区才决定对一些已经无法再正常使用的健身器材予以拆除。郭涛表示,这些健身器材常年失修,社区会请专门的公司鉴定。对于另一些可以继续使用的器材,还会保留下去。
对居民所提出的平时无人维修的问题,郭涛则表示,社区只从安全角度出发,并无财力也没有责任来维护这些健身器材,也不清楚到底该由谁来负责这些健身器材。
街办:我们没有管理权
对于社区发出的公告是否有效,社区所在的桃溪路街道办事处负责体育工作的朱征表示,这些健身器材的拆与不拆,公园的承包商有着很大的决定权。
社区发出拆除健身器材的公告,主要是由于公园的承包方多次找到社区和街办,要求拆除已经破损的健身器材。朱征告诉记者,从街办的角度来讲,拆与不拆都十分为难:捐献健身器材的协议应该是体育局与社区之间签的,街办并没有参与,而且目前也暂时无法得知这个体育器材是当初体育局捐献的还是公园承包商自己修建的。如果是公园承包商私人修建的,那么街办和社区都无权干涉,拆不拆应由承包商自己决定;如果这批体育器材是当初由体育局捐献的,街办同样也无权拆除,需要将情况申报给成华区体育局,由他们作最后的决定。不过朱征最后表示,如果健身器材是由体育局捐献的,那么他们愿意出钱对还有维修价值的器材进行维修,以满足社区居民的愿望。
公园承包商:健身器材不是我们的
香木园公园的工作人员易慧集否认了健身器材是公园修建这一说法,她告诉记者,香木园是他们公司在几年前花钱承包下来的,承包期30年。在承包期间,承包商对公园拥有经营管理的权利,不得改变市政公园的性质。而这些健身器材是公园“好心”腾出地方让相关单位安装的,至于是哪个单位,他们也不清楚。“地方是我们的,但是那些健身器材却不是我们的,我们无权过问也无力管理。但现在那些健身器材都坏了,非常危险,所以我们就向社区提出申请,把这些体育器材拆了。”
易慧集还表示,为了不影响公园的经营,一旦这些破损器材拆除后,他们会要求相关部门不要再在公园内重建健身活动区,而将器材建在公园以外的地方。
区体育局:拆不拆查清后再说
对于桃溪路街办和香木园公园承包商的说法,成华区体育局社会体育科负责人刘刚表示,区里的公共健身器材一般都是由体育局捐献给街道办事处,平时由街办负责健身器材的维护。但是如果街办要更改健身设施活动地址或器材,需要先向体育局提出申请,但是体育局至今还没有收到街办拆除申请,所以,这批健身器材是不是当初体育局所捐献,还要看能不能找出当初捐献器材签订的协议来判断,再作相应处理。刘刚表示,体育局将会在一周之内将事情查清楚,再针对拆与不拆体育器材来作出处理。
专家:应该明确责任单位
记者了解到,一些受赠单位当初申请安装时,多是从增加小区健身功能,甚至是商品房的销售角度考虑,很少考虑到日后的维修问题。健身器材一旦过了保修期,维修费用相当昂贵。如何解决这种健身场所“有人建无人管”、健身器材“有人玩无人修”的现象,省社科院社会学所副所长胡光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责任不明确,是导致健身器材无人管理的症结所在。健身器材的维护,应该在修建健身场所之初就考虑到,捐赠双方事先进行沟通,并明确责任。
记者 陈炜 实习生 龙顺林 谭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