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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文明交通城市 商铺街办交警签"协议"

  文明行车、文明乘车、文明走路

  昨天,成都双建路一家商铺的老板明兰,和交警五分局、桃蹊路街道办签了一份三方“协议”。她承诺,要为成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共同努力,要文明行车、文明骑车、文明乘车、文明走路。昨天,成都几乎所有的商铺、单位负责人都签了这样一份“创建文明城市交通文明公约”,作出了这样的承诺。

  在“公约”中,商家们承诺,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占用盲道,必须归点停放;机动车必须停放在停车场点内;不违反交通信号灯,过街走人行横道;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行,不侵走机动车道;电动自行车不超速行驶;非机动车不违法载人,超宽超长载物,不逆行;不在人行道、车行道堆物作业。“支持,支持!”春熙路王府井商场负责人喻先生一边签名一边说,“我希望大家都行动起来,共同创造一个文明交通城市。”昨日,王府井的2800多名员工都在这份公约上签了名,商场的服务员都戴上了治安巡逻员的标志。“他们不单自己要遵守公约,还要对商场外违规的行人进行劝说和教育。”喻先生说,“目前看来,效果还不错。” 实习生袁馗 记者李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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