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第十一届全国推(文艺)新人大赛四川暨成都赛区
大赛活动细则
引 言
全国推(文艺)新人大赛自1995年首届召开以来,已成功举办了十界,先后推出袁泉、苗圃、祖海、潭晶、谢娜、秦岚、任斯璐等一大批影视、时装界明星,特别是四川赛区,共获得105人次全国十佳奖,125人次全国新人奖及155人次十优奖(并连续七年被全国推(文艺)新人大赛组委会评为优秀赛区),为社会各界培养了一大批人才和精英。
十年磨一剑,经过十年的摸索、创新,全国推(文艺)新人大赛已由原来单一的几个项目扩展到目前的集声乐、舞蹈、器乐、模特、影视表演、节目主持等十一个专业;四大群体;十几个市、州的分赛场;参赛人数达一万余人的壮观规模。
由于年初本赛事已被中宣部、中奥委、统战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等有关部委纳入2008北京奥运会文化活动项目之一,中央政府、四川省、市、州、县各级政府对四川赛区的相关赛事活动进行了重点扶持,特把成都主赛场放在成都市最繁华的春熙路中山广场和贝森广场举行。分赛场也由去年的十几个增加到今年的二十一个,覆盖四川省全境21个州市。今年评选出的各项目选手将作为2008北京奥运会文化活动项目的种子选手进行重点培养,并将为今后十年的影视、时装等娱乐各界大放异彩。
由于本次活动得到了中央、四川省、市、州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国各省市主流媒体的强烈关注,新一轮“新人”风暴已经来临,新的社会焦点也必将从这里诞生。
一、指导思想
为了促进政治、经济、文化协调发展,坚持用先进的文化和健康向上的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使我市群众文化活动热闹起来、繁荣起来,达到挖掘新人、培养新人、推出新人的目的。使之真正成为我市文化艺术爱好者的一个展示平台,永不落幕的大赛。
二、大赛宗旨
挖掘新人、培养新人、推出新人
三、四川省主办单位: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成都市主办单位: 成都市文化局
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成都市文化局
成都市承办单位: 成都市群众艺术馆
成都市锦江区文化体育局
网上咨询:成都在线(WWW.CDOL.NET)
四、比赛方法
(一)比赛采取初赛、复赛、决赛三轮进行。
a)声乐初赛、复赛:选手必须完整演唱一首歌曲。
声乐决赛:选手只演唱歌曲的一段,评委给予点评。
c)器乐初赛、复赛:选手必须完整弹奏一首乐曲。
器乐决赛:选手只弹奏一段乐曲,评委给予点评。
e)影视表演初赛、复赛:选手要完成自备小品、朗诵。
影视表演决赛:选手要完成集体命题小品、形体或声乐自选一项。
d)舞蹈初赛、复赛:选手完整完成舞蹈作品。
舞蹈决赛:同初赛相同,可更换作品。
e)节目主持(青年组)初赛、决赛:选手准备随意主持或按照准备作品主持。
节目主持(青年组)决赛:选手回答评委提问。
f)少年主持、少年、少儿朗诵初赛、复赛:选手完整朗诵一段散文或诗词。
少年主持、少年、少儿朗诵决赛:同初赛相同,也可更换作品。
g)电视广告模特初赛、复赛:女选手着便装和晚礼服、男选手着正装和休闲装。
电视广告模特决赛:选手模仿广告台词或电影、电视剧片段(30秒内)。
1、参赛选手在比赛中必须化妆、着演出服。
2、其它各项目的比赛将进行初赛和决赛。
3、其它各个项目的比赛将进行初赛和决赛。
五、参赛项目及年龄组
(一)青年组(15--28岁)
a)影视表演(小品、朗诵、形体、声乐)
b)电视节目主持(随意主持、回答评委提问)
c)电视广告模特:
1.男、女青年(女身高1.60米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自备泳装、旗袍(正装)。
2.选手须模仿电视广告一段或电影、电视片段(时间不超过30秒)。
d)舞蹈(民族、芭蕾、现代舞等)参赛选手自备服装、伴奏带,舞蹈形式不限,时间长度
5-8分钟之内。
e)器乐(包括:弦乐、键盘、吹奏、弹拨、打击、管乐等,自选一段曲子,时间5分钟之内)
f)书画(纸张不n) 小于四尺对开110×32CM)
(二)青年组(15--35岁)
g)声乐(民族、美声、通俗)参赛选手自选歌曲一首,自备伴奏带。
h)原创歌曲演唱(民族、美声、通俗,参赛者将作品送至或寄往组委会,作品一律不退)
i)演唱组合(民族、美声、通俗,) 参赛选手自选歌曲一首,自备伴奏带。)
(三)少年组(10-----14岁)
j)舞蹈(时间长度5分钟之内,自备服 装及伴奏带)
k)声乐(参赛选手自选歌曲一首,自备伴奏带。)
l)原创歌曲演唱
m)器乐(包括:弦乐、键盘、吹奏、弹拨、打击、管乐等,自选一段曲子,时间5分钟之内)
n)少年主持(自由主持、时间4分钟之内)
o)少年朗诵(自由朗诵、时间4分钟之内)
p)书画(纸张不nn) 小于四尺对开110×32CM)
(四)少儿组(5-----9岁)
q)舞蹈(时间长度5分钟之内,自备服装及伴奏带)
r)声乐(参赛选手自选歌曲一首,自备伴奏带。)
s)原创歌曲演唱
t)器乐(包括:弦乐、键盘、吹奏、弹拨、打击、管乐等,自选一段曲子,时间5分钟之内)
u)少儿朗诵(自由朗诵、时间4分钟之内)
v)书画(纸张不bbb) 小于四尺对开110×32CM)
五、比赛方法
(一)比赛采取初赛、复赛、决赛三轮进行。
a)声乐初赛、复赛:选手必须完整演唱一首歌曲。
声乐决赛:选手只演唱歌曲的一段,评委给予点评。
c)器乐初赛、复赛:选手必须完整弹奏一首乐曲。
器乐决赛:选手只弹奏一段乐曲,评委给予点评。
e)影视表演初赛、复赛:选手要完成自备小品、朗诵。
影视表演决赛:选手要完成集体命题小品、形体或声乐自选一项。
d)舞蹈初赛、复赛:选手完整完成舞蹈作品。
舞蹈决赛:同初赛相同,可更换作品。
e)节目主持(青年组)初赛、决赛:选手准备随意主持或按照准备作品主持。
节目主持(青年组)决赛:选手回答评委提问。
f)少年主持、少年、少儿朗诵初赛、复赛:选手完整朗诵一段散文或诗词。
少年主持、少年、少儿朗诵决赛:同初赛相同,也可更换作品。
g)电视广告模特初赛、复赛:女选手着便装和晚礼服、男选手着正装和休闲装。
电视广告模特决赛:选手模仿广告台词或电影、电视剧片段(30秒内)。
1、参赛选手在比赛中必须化妆、着演出服
2、其它各项目的比赛将进行初赛和决赛 。
3、其它各个项目的比赛将进行初赛和决赛。
六、比赛奖项设立
1、各个组别设立“十佳奖”、“新人奖”、“新秀奖”。
2、凡是获得成都市“十佳奖”以上奖项的选手其指导教师分别由成都市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3、各区(市)县分赛区的最佳组织奖和优秀组织奖将由组委会评选,特别贡献奖将由组委会评出后报省组委会批准后颁发分赛区各奖项。
(一) 报名时间:2005年5月12日起—2005年7月2日止
(二) 比赛时间:2005年7月3日--7月7日
初赛、复赛:7月3日--7月5日(成都锦江区文化馆内)
决赛:7月6-7日(除声乐项目以外,其它项目在成都锦江区文化馆内)
声乐组决赛:7月8上午9:00-下午6点(成都红星路步行街广场举行)
(三) 颁奖晚会将在2005年7月9日晚8:00在成都市红星路步行街广场举行。
(四) 成都赛区指定报名点:成都市芳邻路4号附7号“星堡酒吧”(百花潭公园后门)
七、成都赛区比赛费用收取情况:
1、报名费、初赛费:人民币100元。
2、组合(3人或3人以上)报名费、初赛费:人民币80元(每人)。
3、决赛及艺术建档费:人民币100元。
4、书画报名费人民币20元。
5、报名电话:87044999 13881818000 13981756316
九、媒体支持
四川电视台(卫视、影视文艺频道)
成都电视台(15频道、33频道)
华西都市报 成都商报
天府早报
十、注意事项
成都赛区比赛解释权归本次大赛组委会。
全国推(文艺)新人大赛
成都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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