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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琪珠 2008-6-24 22:52

成都市司法局关于灾区考试的具体公告

成都市司法局

关于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公告



接省司法厅通知,由于受5.12地震灾害影响,成都、德阳、绵阳、广元、雅安、阿坝州等6个市州灾情严重,为确保考生安全,经报请司法部同意,户籍在上述地区的考生,延期举行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考试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几个具体问题:

1.        户籍所在地在成都以外的人员,持单位证明可以在省司法厅考点报名。

2.        因参加抗震救灾工作,不能回户籍所在地报名的人员,持单位证明,可参加灾区延期举行的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

3.        参加自考 、单科成绩全部合格的人员,可以持全部单科合格证书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明或主考院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报名,考试结束,成绩合格人员应在审核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期限截止前提交书,不能提交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4.        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00八年六月十一日

张琪珠 2008-6-24 22:52

嘿嘿,这次我是先发的这里

多情剑 2008-6-25 00:56

不错,这盘对了的

多情剑 2008-6-25 00:57

加分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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