俅莫名堂 2008-5-26 02:01
请教关于精神赔偿的问题
我有个女朋友,她和她前男友分开后,觉得是她前男友对她不认真,不负责,欺骗并伤害了她(因为他离婚后还想着他的前妻,而在这个时候开始和我那个女朋友交往)
而他也承认的确是自己没认真对待,欺骗,并伤害了她
现在她有了比较中度的抑郁症,每个星期都要到华西心理疾病中心去看病,吃药来控制情绪上的东西
现在已经花费了2万左右的费用,包括药费,咨询费,交通费等,
她认为这样的伤害她的前男友应该是有责任的,而且通过和前男友的沟通,他也觉得自己应该承担点责任
但是就承担的比例问题,大家意见不一
请教一下是否有这方面的律师朋友,她要求前男友支付一定精神损害赔偿的理由是否有法律依据?
还有就是这个比例该如何确定?是两人协商?还是通过法院呢?
谢谢
李英俊律师 2008-5-26 20:57
就你所描述的情况看,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没有法律依据.
不过如果对方自愿给予一定的补偿也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