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圞放縱 2007-10-27 10:50
求助:我遇上耍赖的司机
我出了一个小车祸 误工了24天 我要求司机赔我误工费2200 和精神损失费1300 共计35000 他要求我开个单位证明和个人所得税的证明 我是个私人老板打工 所以也就没交过况且我也才涨升为主管涨的工资 也就不是很清楚交税的问题.
他说喊我拿出交税证明 拿不出就按保险公司的49.5一天计算 我就没同意 保险公司跟我没关系 只是他拿去要求保险公司保帐的证明.还有精神损失费1300 他喊我通过法院 现在谁会为了1300去找法院的 .他现在跟我耍赖 我不知道如何是好?
蒲浪律师 2007-10-27 11:00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一般根据单位证明来处理,至于是不是缴税,那是你和税务机关的问题,就算月入五千,一分税不交,那也是补税而已,司机也必须按照五千给你误工费,当然,有少部分法官会以“没有完税证明只有单位证明,并不能证明工资的真实性”为由,一定要用完税证明上载明的工资进行判决。
蒲浪律师 2007-10-27 11:02
除此之外,还有部分赔偿项目,不知道计算没有?交警出责任认定了吗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吻合(010) 2007-12-5 12:28
[quote]原帖由 [i]快圞放縱[/i] 于 2007-10-27 10:50 发表 [url=http://www.cdol.net/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5664809&ptid=365962][img]http://www.cdol.net/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我出了一个小车祸 误工了24天 我要求司机赔我误工费2200 和精神损失费1300 共计35000 他要求我开个单位证明和个人所得税的证明 我是个私人老板打工 所以也就没交过况且我也才涨升为主管涨的工资 也就不是很 ... [/quote]
为什么要赔这么多???在抢钱唆!
误工费(2200)精神损失费(1300)共3500(叁仟伍佰)三,你算出3.5W,好黑人哦!鬼才赔你个毛线